吉首市融媒体中心11月7日讯(通讯员 麻琼)为有效净化矮寨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首公安矮寨派出所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秩序常态化路检,11月3日,矮寨派出所在常态化路检中,查获一起交通违法案件。

经查,石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不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车辆还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经进一步查询,发现石某某本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多项交通违法事实,民警现场对石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阐明了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石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次日,石某某在父亲陪同下主动前往车管所,表示已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险,承诺将考取驾驶证,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一审:杨荣帆
二审:石艳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麻琼
编辑:梁楚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