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融媒3月24日讯(通讯员 麻琼)3月22日20时,吉首交警接到局指挥中心指令:乾州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值班队员迅速出警前往事故现场处置。
经现场调查,驾驶人夏某航驾驶湘A29***白色小型汽车,行驶至乾州该路段时,车辆直接撞向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造成护栏严重损坏,车辆也受损严重,所幸事故未造成其他车辆和行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夏某航身上有浓烈酒气味,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夏某航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吉首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请广大驾驶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审:杨荣帆
二审:张远思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麻琼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