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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车”被市民举报 交警立即依法查处
2025-03-13 08:46:54 字号:

吉首融媒3月13日讯(通讯员 谷子)近日,吉首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牌为湘GIH***的红色小轿车经过吉首市烟草公司红绿灯路口、高速路口高架桥红绿灯路口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非常危险,并向交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

3月10日,交巡警三中队接警后立即进行核实,通过监控及行车记录仪提供的相关信息,民警很快联系到湘GIH***的车主胡某,核实情况属实后,通知其到三中队岗亭驻地接受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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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其处以300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民警现场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耐心解释了其违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求其迅速整改。胡某面对民警的批评,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对给他人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吉首交警提醒,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引导车辆有序、安全地通过路口。一旦有车破坏了这个规则,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事故。而在路口位置施划的白色实线“导向车道线”,是用来指示车辆在路口驶入段应按所指方向行驶的交通标线,禁止在行车过程中压越,否则会构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呼吁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时,一定要时刻注意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审:杨荣帆

二审:邹婵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谷子

编辑: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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