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娜
民生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基石,纪检监察与医保工作作为守护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二者的深度融合贯通,既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医保工作直接关系亿万群众的 “看病钱”“救命钱”,是民生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纪检监察工作为公共事业健康运行提供纪律保障。推动两者有机结合,能够全方位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提升服务质效、维护公平正义,让医保政策真正成为温暖民心的 “民生工程”。
一、强化监督检查,守护基金安全。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确保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纪检监察部门应与医保部门协同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体系。一方面,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如:医保报销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服务行为等,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实地核查、病历抽检等手段,精准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虚假报销、过度医疗等问题线索。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对医保报销数据进行分析,筛查出报销金额异常、频繁就医等可疑信息,为监督检查提供靶向。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纪检监察人员可深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了解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使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风险。
二、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对于在医保领域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完善的案件查办机制,对查实的违规套取医保基金、收受回扣、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肃执纪问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促使医保领域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同时,要做好案件的通报曝光工作,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医保工作者和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此外,还要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督促医保部门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廉政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纪检监察与医保工作融合贯通具有重要作用。医保部门应将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医保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片、廉政文化建设等方式,增强医保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定期组织医保工作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真实案例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开展廉政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或纪检监察干部解读党纪国法和医保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廉洁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张贴廉政标语、设置廉政宣传栏,将廉洁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环境中,使医保工作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制度建设是保障医保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纪检监察部门和医保部门要共同致力于完善医保领域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医保政策制度,确保医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加强对医保政策制定过程的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防止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二是健全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明确医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加强对医保基金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三是建立医保服务监管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准入、退出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通过完善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医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与医保工作的融合贯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深化协同、完善机制,要聚焦群众 “急难愁盼” 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以监督实效守护好群众的 “救命钱”,让医保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民生保障筑牢 “廉洁防线”。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娜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