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吉首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18日吉首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吉首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决定:吉首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至23日在吉首城区举行。本次会议的议程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吉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吉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吉首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
四、审查吉首市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
五、审查吉首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吉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补选;
十、测评吉首市2024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和表决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一、通过其他有关决议;
十二、其他。
吉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