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融媒体中心3月6日讯(通讯员 唐虹)2月25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型越野车在城区某路口进行漂移、甩尾等危险驾驶行为。交警迅速响应,调取监控固定证据并传唤涉事驾驶员到案。

经查,2月12日晚,涉事车辆在长潭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多次进行原地漂移、甩尾操作,产生刺耳噪音并伴有大量烟雾,严重干扰正常通行秩序。此外,该车还存在非法改装情形。
驾驶员为追求刺激,将公共道路当作“练习场”,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记分,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吉首交警提醒:城市道路不是赛车场,交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零容忍”,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一审:杨荣帆
二审:石艳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虹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