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特点就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和经营范围比农业合作社大,人多、地广、力量大;所谓“公",就是更加集体化和更加社会主义化。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成为政治、经济、军事、政权统一的组织形式,视为走向完全“无私”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的过渡形式。人民公社实行“工农商学兵”结合,“下田是农民,进厂是工人,人校是学生,拿枪是战士。”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改变按劳分配制度,实行半供给制,并准备逐步向全供给制过渡。当时还用民谣的形式概括和归纳了人民公社的“五大纪律”和“八项注意”特点。
人民公社建立后,县委贯彻“劳武结合,全民皆兵"方针,将农村劳动力按统一领导原则组织起来,实行“组织军事化,劳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使其成为有组织性、纪律性、战斗性的亦工、亦农、亦兵的劳动大军。将16-50岁的男性和16~45岁的女性公民编成班、排、连、营、团,县成立民兵师,公社、机关(按战线)、学校为团。全县共建14个团、72个营、5.2万余名劳动者编入了民兵组织。参加军事训练的达3万余名。体现“党委管、书记抓、全党全民办军事”的方针。生产活动以军事命令形式下达。
人民公社实行“三化”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生活特殊化”逐步形成和发展,出现了“三化”代替群众路线,不讲民主,一切工作按统一命令执行,影响了干群关系,挫伤了群众生产积极性。县委发现“三化”的弊病后,根据省、地委指示,于12月初在光明大队进行了“三化”加管理民主化的“四化”试点,教育干部改主观为民主,改不参加劳动为带头劳动,改不联系群众为关心群众生活,建立民主生活制度,实行干部群众轮流值日,干部经常访问社员生活,定期由群众评议。并设立建议栏、意见箱,广泛吸收群众参加对生产、生活、经济、财务和劳动管理,开始出现人人当家作主,干群水乳交融,生产快速发展的局面。12月4日,县委在该队召开现场会,使“四化”在全县推开,并采取“三参”“四同”“两改”措施,加强了民主气氛,提高了干部群众积极性,使一度紧张的干群关系得到暂时缓解。
今日红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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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产党吉首历史》
作者:吉首市史志办公室
编辑: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