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征兵公告:2019年国家征兵政策
2019-06-27 10:59:34 字号:

征兵公告:2019年国家征兵政策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年龄及基本身体条件

男160CM以上

(一)男青年①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199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158CM以上

(二)女青年

① 研究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② 2019年女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6月25日开始,8月5日截止。

三、男兵征集流程

每年8月5号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表到自己选择参军入伍的户口所在乡镇(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四、女兵征集流程

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性适龄青年在8月5日前,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登陆“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或咨询当地武装部。

五、国家和省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当年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拿到国家承认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并且在学信网上可以查询到高校学籍注册信息的均可认定为大学新生,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单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的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考学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考总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考)攻读生硕士研究生。

(四)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五)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等学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比如,大学生士兵义务兵期满后符合条件留任士官的,大专毕业生可直接定位为中士第一年,4年本科毕业生为中士第二年,5年本科毕业生为中士第三年。

(六)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报考军校,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七)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一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八)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九)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碑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为基础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十)政法干警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拿出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十一)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十二)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随迁;同时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十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十四)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十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湖南省录取比例为50%。

(十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湘西州义务兵优惠政策

(一)家庭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14000元,逐年发放,每年12月底前兑现到位。

(二)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级政府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在新兵入伍时发放到位。

(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

来源:吉首新闻网

编辑:彭卫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