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2月28日讯(通讯员 吉新)2月25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1月10日晚,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龙某某、汪某、石某某、石某、苏某某、张某在吉首市八月楼一酒吧内玩耍,黄某某因调戏被害人贾某的女友周某,而与贾某、麻某某发生冲突,黄某某一伙人持刀砍伤贾某、麻某某,后致麻某某轻伤、贾某轻微伤。
另查明,黄某某等7人,无正当职业,自2018年11月以来在吉首市内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吉首市检察院扫黑办
编辑:张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