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强,男,37岁,中共党员,大本学历,现任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2017年6月前任乾州派出所所长。从警以来,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勤奋敬业,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应尽的职责,在不同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兢兢业业,牢记共产党人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在任公安交警领导期间,一手抓工作,一手抓队伍,取得了显著成绩,深受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先后被湘西州公安局、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吉首市公安局记三等功、嘉奖等达20余次,用赤胆忠诚报效党和人民,谱写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光辉篇章。
一、政治坚定,牢固宗旨
罗志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的义务。并经常深入群众,服务意识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平时工作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敢于担当。2017年6月任交管大队长以来,任命当天就直接深入公安交警一线,调研交管大队各项工作,他深入城乡道路、国省道等重点路段,了解辖区中队工作情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兴市”工作战略,带领全体干警和协管员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没日没夜,牺牲了全部休息日,在他的主持带领下,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三车整治”工作、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会战”以及“三个不发生”专项行动以及迎接60周年州庆和党的十九大等各项整治工作。交警大队、乾州所等都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交警工作,他即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他自始至终坚守工作一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以及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工作,夜以继日,坚守工作一线,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工作期间付出了艰巨的劳动,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肯定。
二、加强队伍管理,狠抓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吉首市公安局中层骨干身先士卒、恪尽职守等十条规定。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善和落实《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协管员劳动纪律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管人。三是深化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在岗培训和集中轮值轮训,提高我市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全年共发《督查通报》4期,受到通报批评和扣分的3人次,辞退违纪协管员1人。五是推介先进典型,倡导队伍争先创优活动。一年来在州支队网215篇,市局网301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对我们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挖掘出了方方面面的先进典型。2017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2017年春运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三中队被省公安厅授予春运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湘西州60周年安保工作,大队被推荐为州公安局集体三等功一次,龙勤发、王宁、陈力、石轩燚、曾维超、宋振华被评为州庆安保先进个人;张明权、彭佩勇、孙清发、刘明被评为春运安保保成绩突出个人,罗志强被市委市政府推荐为全市“狮子型”干部。石泽辉、王五一、张明权等30余人分别被省、州、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给予记功、嘉奖。
(二)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他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三车”整治工作、文明交通大整治“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工作,全年来,交通管理大队共出动警力54000余次,出动警车6900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198起,其中现场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795起,非现场纠违76408起。依法扣留车辆13046台次,查处酒驾34起,无证驾驶1158起,查处违停车辆36088起,共查扣违法摩托车电动车11962辆次,其中摩托车4870辆次,电动车6092辆次,其他车辆433辆次,行政拘留78人,刑事立案59起(其中醉驾追刑45起,交通肇事追逃23起,交通肇事处理23人)。共解体报废车辆1677台,其中两轮摩托车1497辆,三轮摩托车92辆,汽车88辆。
(三)创新工作措施。一是改革城区勤务模式。城区中队执勤每天从7:30-21:30实行两班无缝对接执勤,提高快速反应和疏堵保畅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交通管理社会化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全市综治考评,占分值15分。三是推动实施交通事故处理机制改革,由原来的事故处理中队单一处理变为由辖区路面中队处置,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快速处置能力,提升民调、警调对公安交警的满意度。四是大队投入20余万元,建成府右路和荣光路交叉路口、州烟草公司红绿灯路口岗亭建设,实行女子交警和交通警察指挥岗建设,采取人工手势指挥,极大的改善路口通行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四)加强“两大中心”、“一站五亭”建设,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一是投入10余万元,将老大队处罚中心建成,于10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交通违法处罚就近办理,方便了群众。二是投入200万元,将新大队三楼改建成交通指挥中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预计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林木山交警执法服务站建设,和治超站合并建设投入使用。四是建成城区小溪桥、245队等5个路口交通警察执勤岗亭建设,9月底已全部投入使用,以崭新的形象开展执勤执法、指挥调度、便民利民工作。
(五)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他组织大队法宣、车管、一中队、二中队、矮寨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以吉首乾州、河溪、马颈坳、矮寨为主战场,开展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辆未年检年审,严重超载超坐等违法的集中整治行动,在15个乡镇街道交管安监站的大力工作下,对人、车、路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农村运输车辆底数、存在 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强化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乡镇与村组签订交通管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他经常下乡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积极和市安监局领导同志,经常深入乡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督查工作,由于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重学习,讲品行
罗志强同志除工作认真外,还自觉认真学习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善于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自觉奉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克已奉公,不计名利,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廉洁。他学习公安交警业务知识,他是办案能手,能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等业务知识,带领同志们抓工作、学业务、创佳绩,他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有家庭美德,他把老父老母接到身边赡养,他爱护自己的子女,也同样爱护关心干警子女,能帮忙的尽量帮忙,能解决的尽量解决,干警有红白喜事,他亲自到现场看望慰问,虽是小事,却增强大队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虽微不足道,却彰显人品高尚。工作之余,他爱好广泛,爬山、打球、跑步,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健康体育活动,工作之外,他坚守为人、为领导道德底线,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从不参与有辱共产党人的事,用共产主义荣辱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为全体民警树立了榜样。
四、锐意进取,业绩一流
罗志强同志自担任大队长以来,始终把抓队伍和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他自己身先士卒,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所需技能,工作富有激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成绩显著。大队工作先后被州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各种称号达40多次,干警评优评先达280多人次,大队工作得到了州、市委、政府和市民的肯定和好评。2017年大队被省公安厅交管局授予“2017年春运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大队被省警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6年度全省警卫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6年全市文明标兵单位”;三中队被省公安厅授予春运工作先进集体,乾州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荣誉称号。石泽辉、王五一、张明权等30余人分别被省、州、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给予记功、嘉奖,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为同志们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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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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