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民警对监控视频进行研判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红网吉首站4月24日讯(通讯员 汪洋)4月22日8时14分,吉首市团结广场影视大厦路段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持刀将女子杨某某被人持刀刺伤后逃跑。
接到报警后,吉首市公安局刑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湘西州公安局相关部门紧急支援。
通过现场走访、视频追踪,民警迅速锁定梁某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迅速安排部署抓捕工作,分派警力在吉首市各出城口、汽车站、火车站等地开展围追堵截,并在其暂住地开展蹲点守候。同时,民警积极开展犯罪嫌疑人家属思想工作,劝其投案
迫于警方强大抓捕攻势和心理压力,4月23日早上6点50分,犯罪嫌疑人梁某成到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成(男,50岁,湖南省保靖县人)对其因感情纠纷用匕首刺伤被害人杨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吉首新闻网|0
编辑: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