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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节日•清明”祭奠先烈、缅怀先祖活动的通知
2017-04-01 14:48:37 字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清明节寻根祭祖的民间传统习俗特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培育忠心、塑造忠诚,引导广大市民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增进爱党、爱国、爱乡情感。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奠先烈缅怀先祖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吉首市文明办、吉首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吉首市义工之家、吉首市古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4日

  三、活动地点

  1.乾州文庙

  2.健身坡抗日烈士纪念碑

  3.河溪麻扎渔粱村烈士公墓

  四、活动内容

  1.祭祖仪式;

  2.祭奠先烈

  五、活动安排

  (一)祭祖仪式

  时间:2017年4月4日上午8:30—10:00

  地点:乾州古城文庙

  (二)祭奠先烈

  1.祭奠抗日先烈

  时间:2017年4月4日上午10:30—11:30

  地点:电力桥对面健身坡抗日英雄纪念碑

  2.祭奠湘西剿匪牺牲先烈

  时间:2017年4月4日

  地点:河溪镇麻扎渔粱烈士公墓

  六、活动要求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要着装整洁庄重整洁,学生穿校服,爱护场内一切设施,保持场内安静;进入活动现场后,听从活动主办方安排,配合完成整个活动流程。

  2.文明办负责整个活动组织协调,古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提供活动场地和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义工之家负责活动实施;电视台、新闻网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联系人:张军英18974329762,办公室电话:8521108

  吉首市文明办

  2017年3月31日

来源:|0

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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