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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在自家纵火,被依法刑拘
2017-03-06 09:14:01 字号:



杨某云指认纵火现场

  红网吉首站3月6日讯(通讯员 欧阳萱)3月5日,笔者从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了解到,杨某云酒后点燃自家被子引起火灾,已被刑拘。

  杨某云与母亲张某某、大哥杨某顺同住在峒河社区一间自建房内,三家人各住一边,很少来往。杨某云平日嗜酒如命,经常醉酒后和家里闹矛盾,因此与家人关系非常紧张。

  杨某云平日嗜酒如命,与家人争吵后,买了两瓶白酒喝了起来。杨某云借着酒意,再次与母亲张某某争吵起来。一时想不通的杨某云,竟然放火烧起了自己床上的被子。时逢三月,天干物燥,没多久,火势就起来了。

  消防官兵和峒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救火时,杨某云酒意未散,百般阻挠称“我自己家的房子,想怎么烧就怎么烧”。失火房间的隔层上存放着木材,一旦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将杨某云带离现场。

  经审讯,杨某云对其纵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吉首新闻网|0

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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